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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人民法院关于为法治兴隆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实 施 意 见
  发布时间:2015-04-23 13:30:38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兴隆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持续做好保障和推进“法治兴隆”建设工作,按照全县政法暨信访工作会议提出的2015年政法信访工作“贯穿一条主线,突出一个中心,服务一个大局,抓好六项工作”总体思路,结合审判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增强保障和推进“法治兴隆”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

中共兴隆县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兴隆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推进法治兴隆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法治兴隆”建设的重要意义,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开创兴隆“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发展新局面的高度,切实担负起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生力军的职责使命,为加快兴隆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实现“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开放活县”四大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二、准确把握保障和推进“法治兴隆”建设总体思路

法院保障和推进“法治兴隆”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服务和保障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为推进兴隆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经济生态高效、环境生态优美、社会生态文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公信力建设、依法公正审判有新成效,“六难三案”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各界和诉讼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同度和满意率不断提高,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得到切实维护。

审判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围绕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责使命,通过司法审判彰显法治精神、强化规则意识、引领社会风尚、维护公共秩序,促进全社会诚信意识和规则意识明显增强,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促进公民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

审判质效持续提升。围绕公正高效权威司法,法院改革、审判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深化,司法程序便民化、司法裁判标准化、司法行为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案件质量评估综合指数晋位赶超,“两错”案件得到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杜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和实现。

强化司法公开。充分发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及庭审直播的“透明”作用,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人民陪审员、执法监督员等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队伍素质明显增强。围绕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原则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队伍。

三、发挥职能作用,为法治兴隆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健全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理顺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实行院、庭长直接参加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制度,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进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议事规程,建立科学规范的审判质效和工作业绩考评体系,实现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健全完善司法保障机制。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确保刑罚适用统一、规范;强化轻微刑事案件简易处理程序的使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规范查封、冻结、扣押、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推进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执行查控机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等,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司法救助,完善律师职业权利保障机制,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健全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全面加强“一站式”便民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环节都能感受到热情、合法、高效的服务。推行网上预约立案、送达、“12368”司法信息公益服务系统等便民措施。加强小额诉讼、简易审判、诉前调解等工作,提高便民利民措施实效。深化和提升司法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学习、推广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等典型经验和做法。继续深化带案下访接访、困难帮扶等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加强“一乡一庭”工作,强化落实“六项职能”,探索总结中心法庭、一乡一庭、乡镇诉前调解中心三个平台调解工作的衔接,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强化巡回审理力度,方便群众诉讼。选择对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秩序和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有重要作用的案件到案发地开庭审理,提高巡回审判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和完善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当事人立案难问题,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要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确实不应受理的,要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培训及保障工作。积极争取陪审经费,建立人民陪审员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比例,落实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要求,切实解决好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问题。

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注重通过庭审直播展现人民法院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的实际行动。建立承办人、庭长、分管领导逐级答疑机制,细化立案、审理、判决、判后、执行等各环节的辨法析理、答疑解惑、说服教育工作。把以案说法、司法服务与法制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法院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积极参与公众开放日、“阳光司法”宣传日、电视普法、法律“八进”等活动,共同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着力把保障和推进“法治兴隆”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保障。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院保障和推进“法治兴隆”建设工作的全过程,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政府支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完善民意沟通机制,确保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制度保障。要把保障和推进“法治兴隆”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法院工作全局。院党组要及时协调解决保障和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制定符合县域实际情况的工作重点、具体计划和方法,对各项工作逐项细化分解,明确具体的部门和责任人,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的局面。。

打造过硬队伍,强化组织保障。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警在法治建设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责任编辑: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