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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法院到兴隆县法院交流业务共促发展
  发布时间:2015-08-14 17:50:19 打印 字号: | |
 

 814上午,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常旭东带领研究室、办公室、立案庭等相关庭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到兴隆县人民法院参观、交流、学习。此次业务交流以85日在平谷区法院召开的三省四地法院执行工作联动会为基础,围绕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两地法院之间如何更好地对接交流展开座谈。

在座谈会上,兴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敏对兴隆县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兴隆县法院的基本情况及近年来审判等各项工作进行了简要介绍。田立敏院长对平谷区法院一行前来传经送宝进行了热烈的欢迎,并希望平谷区法院的同仁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让双方在学习和借鉴中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兄弟法院之间共同发展和进步。随后,两地法院就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如何更好地开展立案工作、“一乡(镇)一法庭”工作、信息化工作及审判实践中的疑难点等工作做法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平谷法院常旭东副院长表示,兴隆法院领导班子向心力、凝聚力强,管理制度规范、严谨,干警精神面貌好、工作劲头足,尤其在诉前调解、化解信访难题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更是值得学习借鉴。常院长一行还参观了兴隆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数字化审委会会议室等软硬件设施。

通过这次交流,双方均表示今后将多组织类似的学习交流活动,相互取经学习,提高司法能力,努力推进法院的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