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一乡一庭”建设目标,根据上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相关要求,同时也为了提高人民陪审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确保案件质量和陪审效果,10月27日起,兴隆县法院组织2015年新选任的77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为期四天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班”的学习。
此次培训学习的重点是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相关理论知识,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等。理论知识学习后,参训人员要参加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人民陪审员合格证书。参加培训的人民陪审员表示,能够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十分自豪,有决心通过这次培训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学理论水平和陪审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恪守职业道德,积极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做好陪审员工作,为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建设法治兴隆,助推兴隆县法院工作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