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建立实施环境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探索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案件“三审合一”的工作模式,近日,兴隆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保护专业合议庭。
环境保护专业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及环境保护的的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合议庭成员是按照审判资源优势互补的要求,从刑事、民商、行政审判庭和立案庭、执行局中抽调的。
环境保护专业合议庭将通过有效对涉及生态环境的案件进行调研、审判,加大打击环境犯罪的力度,加大环境案件的执行力度,以案释法,司法建议等举措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遏制环境污染,维护环保部门执法权威,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通过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美丽兴隆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