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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法院北营房法庭将矛盾结在初期、了在基层
  发布时间:2015-11-25 11:14:25 打印 字号: | |
 

兴隆县人民法院北营房人民法庭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自2013年至今,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34件,调解撤诉431件,无一因适用法律或程序错误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无一因处理不妥、不及时、不细致而形成矛盾激化或造成当事人上访。去年,该庭被评为“调解优秀人民法庭”。

一、建立网格 群策群力化解矛盾

北营房法庭在主动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对接的同时,建立辖区198名人民调解员联系手册,调解员队伍包括乡、镇、村干部,企业、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当地有较高社会威望的人员和人民陪审员等。初步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司法调解组织网络和司法调解员库。

法庭坚持定期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邀请调解员旁听案件审理、调解,加强业务指导,通过电话、网络等进行沟通和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化解矛盾中的作用。

20149月,承德某公司在李家营乡开发农业重点项目,本是互利双赢的好事,却在蔬菜大棚施工过程中,遭到村民张某的阻拦。

张某称,蔬菜大棚施工的土地上有几棵树,除非得到合理补偿,否则将不允许该公司继续施工。双方就补偿数额达不成一致意见,施工被迫停下。

村干部几次调解未果,法庭庭长伊志瑞听到情况后,立刻带领干警来到纠纷现场。考虑到上百亩地要建多个蔬菜大棚,一户阻拦,后续工程将无法顺利开展,而且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将会耗时耗力,影响工程进度。

伊志瑞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邀请李家营乡下台子村的张大爷参与调解。张大爷今年60多岁了,曾当过两届村主任,在村里有很高的威望。本可在家含饴弄孙,可他却继续发挥余热,成为法庭的人民调解员。

调解现场,张某情绪激动,表示该公司必须给予其满意的赔偿,否则决不同意公司继续施工;公司方则明确表示,只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双方僵持不下。

张大爷从人情、从蔬菜大棚开发给村里及给村民带来的好处等角度,给张某讲道理,伊志瑞也从法律角度,给张某讲解了法律支持的赔偿标准和如阻止施工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张某终于点头同意了。

伊志瑞和张大爷又耐心地和公司负责人沟通,张某家庭困难,建议赔偿时予以考虑,公司负责人也表示同意。双方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蔬菜大棚如期施工。

二、诉前调解 发现纠纷及时化解

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北营房法庭的案件受理量不增反降,究其原因,是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诉前。

法官们利用群众来法庭开庭、咨询,法官进村入户送达、巡回审理的机会,捕捉各村纠纷发生的信息,适时采取适当措施化解,实现了辖区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乡、大纠纷不出县。

他们注重诉前调解纠纷,使群众在最短的时间里,用最低廉的成本甚至零成本,维护权益。而且通过诉前调解,还促进了诉讼指导、诉讼风险告知和巡回审判等便民措施的落实。

今年7月,大水泉乡东厂子村村民张某来到法庭立案,要求邻居郑某排除妨害。郑某家处于上坡地上,地势较高,为排水挖了一条水沟,而水沟正对张某家大门口。若下雨,张某全家出行就会受到影响。张某与郑某协商不成,就到法庭起诉郑某。

法庭副庭长宋建海向张某释明:双方是邻居,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官司一旦打起来,不但会加深双方间的对立情绪和矛盾,还可能增加双方的诉讼成本,建议先由法庭进行诉前调解。

张某表示同意,宋建海即刻联系郑某。通过询问,了解到双方发生纠纷的深层次原因:两家人以前有过纠纷,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郑某心里有疙瘩,待张某家翻盖完新房后,故意把水沟挖到正对张某家大门口的位置。

知道了原因就能对症下药。宋建海让双方都坐下来,心平气和地把心中的想法说出来。耐心倾听完双方的心里话后,他先从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互助友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讲起,又从法律角度讲解了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让双方了解,为邻居提供便利也是一种法律义务。

通过宋建海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双方都解开了心结,郑某同意把水沟挪一下位置,张某也表示,以后会和郑某和睦相处。昔日的好邻居终于握手言和。

三、一乡一庭 搭建化解矛盾平台

兴隆县法院将一乡一法庭建设作为化解矛盾多发的治本之策,与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有机结合,在全县20个乡镇实现一乡一庭全覆盖,为方便群众诉讼,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

北营房法庭作为中心法庭,注重协调帮助辖区三个新建的人民法庭,而新建法庭作为基层司法调解纠纷、指导民调、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普及法律知识、进行司法确认、联络陪审员工作的第一阵地,把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初期、化解在萌芽。

大水泉乡庆丰村的李奶奶今年81岁了,有两个儿子、四个女儿,老伴去世后一直和小儿子一起生活,现生活出现困难,想诉至法院要求其他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大水泉乡距离北营房中心法庭30多公里,李奶奶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如去北营房法庭实在不便。现大水泉乡有了法庭,法庭的人民陪审员得知李奶奶需要帮助后,即刻来到李奶奶家了解情况,并联系北营房中心法庭,法庭法官孙爱龙及时赶往大水泉乡,和人民陪审员一起展开调解工作。

孙爱龙联系了李奶奶的其他5个子女。大家到齐后,李奶奶陈述了自己的现状及困难,6个子女讲了对母亲忽视的原因,有的因为距离较远,有的因为家庭情况确实困难。

孙爱龙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向李奶奶的6个子女讲解了赡养老人是其应尽的义务。李奶奶的子女听后纷纷表示,愿意尽义务,以后定会好好孝顺母亲。李奶奶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兴隆县法院院长田立敏说:“北营房法庭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为契机,以诉前调解、一乡一庭为抓手,努力将矛盾纠纷结在初期,了在基层,扎实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进一步密切了法院与群众的血肉关系。”

责任编辑: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