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挂兰峪法庭真心为民办实事赢民心
  发布时间:2015-12-07 16:47:21 打印 字号: | |
 

兴隆县人民法院挂兰峪法庭为了让辖区群众享受到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庭干警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细心讲解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庭服务水平,创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落实司法为民,用自己的热心、耐心、诚心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树立了法庭的良好形象。

八卦岭乡珍珠村王某等40人为90年代计划生育群体,当年所交计划生育押金共计4万余元,至今未予退还,王某等人情绪激动声称再不予解决将集体进行上访。了解到事情的前因后果后,挂兰峪庭工作人员协助镇、村负责人一起共同做王某等人的思想工作,向其释法明理,并研究最佳解决方案,经过努力,最终协商确定:符合条件的由村委会将押金予以退还,此事得以圆满解决。

原告张大爷与被告孙大爷因孙大爷在二人争议的河边内栽植果树,张大爷前去制止,双方厮打在一起,导致张大爷受伤住院治疗,张大爷要求孙大爷给付医疗费等费用诉至法院。考虑到两人都60多岁了,是老哥们,挂兰峪法庭工作人员多次到当事人家里做工作,从远亲不如近邻,打官司费时费钱又烦心等多角度为二人讲法理、说人情、谈和谐,经耐心地思想工作,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王某与被告兴隆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一直联系不到被告公司负责人,而王某急需钱为父亲治病。法庭工作人员多方打听,几经寻找,最终确定该公司在青松岭乡,便第一时间开车走山路来到该公司,向公司负责人说明情况,经过做工作,公司负责人给付了拖欠的工资。到手的工资解了王某的燃眉之急,王某对挂兰峪法庭的工作人员充满了感激。

原告胡某兄弟与被告王某一家排除妨害纠纷一案。被告王某家房山西侧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由集体修建了一条上山的通道,该通道在雨季时也作为排水沟使用。二原告家承包果树在被告王某家房后的山坡上,2014年秋天以前,二原告一直从该路通行上山经营管理果树。2014年腊月,因二原告与被告王某家发生纠纷,被告一家便用木柴将该通道堵死,致使二原告无法上山继续经营果树。且当时正值雨季,被告将上山的路堵死等于将山上的泄洪道堵死,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法庭工作人员亲赴现场了解情况,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多次到被告家中给其做工作,经过法庭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被告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将堵在上山道路上的障碍物清走,原告也得以通行,双方当事人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责任编辑: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