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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法院提出“四个加强”确保冬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发布时间:2016-01-07 14:27:38 打印 字号: | |
 

兴隆县人民法院民三庭作为交通事故合议庭,为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提出“四个加强”,确保冬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路面管控。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正常工作时间交管办工作人员全部在岗位上,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保证路面信息及时反馈和措施的有效执行。

二、加强隐患排查。对相关的危险路段进行认真仔细的排查,对易造成路面冰水路段,猛拐弯、交叉路口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隐患的路段,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改善道路通行状况。

三、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科学管控,合理组织,最大限度地提高相关部门应急能力,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充分发挥合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示冬季特别是恶劣天气条件下行车安全注意事项。重点加强对驾驶员、农村群众和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

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更应该给受害者的家属最大的关心与包容,做到尽职尽责,切实保证案件及时妥善审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