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逃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改善执法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1月6日下午,由兴隆县法院牵头在兴隆县法院会议室召开了“兴隆县人民法院、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兴隆县公安局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联席会议”,兴隆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刘运海、兴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敏,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德市检察院、承德市公安局《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联席会会议纪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兴隆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了法院2015年执行工作情况,兴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敏介绍了当前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和面临的问题、困难、并提出了下步工作打算。
与会人员对在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工作中如何准确适用法律、加强协作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并纷纷表示,全力配合法院将该项活动开展好,公安机关将对法院移送的案件立案侦查、抓捕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提起公诉,确保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