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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陈雪峰副院长一行到兴隆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作者:刘振宇  发布时间:2016-09-27 10:24:27 打印 字号: | |
 

926日,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雪峰,执行局速裁庭庭长刘军生,刑二庭庭长丛云峰到兴隆县法院就当前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兴隆县法院党组成员全程参与调研活动。

督导检查中,兴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孟水分别就“基本解决执行难”、执法办案工作、“一乡一庭”建设及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向陈雪峰副院长一行作了汇报。座谈中,陈雪峰副院长一行与兴隆县法院党组成员就如何破解执行难、提高审结率、抓好“一乡一庭”等工作进行了深度交流,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性意见。

调研中,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雪峰对兴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孟水及兴隆县法院今年以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谢孟水院长不但人品好而且工作能力强;从工作表现来看,有能力、有水平、协调能力突出,得到了市中院领导及县委领导的好评。认为兴隆县法院班子团结、领导集体工作能力突出,整体工作进步快、争创意识浓,在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新进展。

针对当前全市法院系统部署的重点工作,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雪峰要求兴隆县法院要提升“四种意识”,切实通过创新举措、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一是提升争创意识,打造特色品牌。要求兴隆县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继续发挥优势,在进步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突破;发挥争创精神,树立更高目标,通过实施公判大会等举措提高执行效率,打造兴隆品牌创建工作。二是提升规范意识,超额完成任务。办案中要严格办案、规范办案,严格抓好各个环节、程序的责任落实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结案率的落实,确保年底超额完成任务。三是提升宣传意识,确保工作实效。抓好法院工作的宣传效应,通过加大执行宣传,取得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通过宣传,发挥“一乡一庭”在法院审判执行中的重要作用,有效解决民事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四是提升维稳意识,全面推进改革。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要深入学习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上级精神稳步推进改革工作,要严格关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有效地消除隐患危机,做到改革有理、有序、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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