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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兴隆 极限施压令“老赖”无从招架
  发布时间:2019-11-07 09:03:55 打印 字号: | |
兴隆 极限施压令“老赖”无从招架
□本报记者 王银胜 本报通讯员 王 菲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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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法院院长谢孟水(左二)在执行指挥中心查看指挥平台操作系统。

执行干警在田间地头做当事人思想工作。

  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院党组重视、一把手紧盯,着力在给“老赖”极限施压、与兄弟单位协同配合、发挥信息化效能等方面发力,强力推进执行攻坚,执行质效连年稳处全省前茅,执行局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执行工作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扎实迈进。

  ■极限施压

  兴隆法院院长谢孟水说:“治理‘老赖’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要用尽、用好对‘老赖’的施压政策,以法院惩戒为‘针’,以多种措施为‘线’,织密强力惩戒之‘网’,形成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不仅有效逼迫‘老赖’现身、清偿债务,也对试图‘耍赖’的人起到强大震慑作用。”

  从2016年开始,兴隆法院在承德全市率先召开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联席会议”,出台规范指引为办理拒执犯罪案件提供了明确、统一的标准,完善公检法三机关工作联动机制,凝聚起打击拒执犯罪的合力。

  随后,该院集中对4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和1起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近30人参与旁听,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集中宣判情况予以现场报道,营造出严惩“老赖”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此后,该院不间断地开展小标的额、涉民生、涉金融借款案件等多次专项执行会战,对“老赖”进行持续性施压打击,并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等举措,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

  诚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老赖”们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意味着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在星级酒店或其他高档场所进行高消费,子女不能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不能当兵、考公务员,不能贷款……

  强有力的极限施压,对于推动解决执行难发挥了重要作用。自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兴隆法院共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32件,判处18件19人,拘留210件260人次,曝光“老赖”信息307条,将1335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1485人,限制105名被执行人办理工商登记、车辆年检等。

 “你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却拒不履行,并且故意转移财产,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官,我已经把执行款如数凑齐了,我知道错了,能不能不要把我判刑,我再也不敢了!”这是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周某的对话。

  周某及其妻子因合伙协议纠纷,欠下郑某230万余元。该案判决后,周某夫妇却未支付过一分钱。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多次约谈周某,但周某故意躲避执行,从不现身,丝毫没有要履行债务的意向。

  鉴于周某夫妇未按执行通知履行判决义务,法院依法冻结其本人及其妻子的工资卡。但狡猾的周某通过更换工资卡号的方式,恶意转移财产,而且将其与郑某合伙土地租给他人开饭店用,所得租金收入也分文没有用于偿还债务。

  因周某毫无还钱的打算,不配合法院工作,拒不申报财产,故意隐瞒,行为极其恶劣,承办法官将这一情况汇报院领导后,法院对两名被执行人作出司法拘留决定。

  可被拘留后的周某夫妇依旧没有认识到他们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试图抱着“能赖就赖、能躲就躲”的侥幸心理逃过法律的制裁。万万没想到的是,法院“真刀真枪”地将他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交给了兴隆县公安局。

  在被刑事立案后,周某幡然醒悟,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让他的亲属向法院如数缴纳了执行款230万余元。钱还清了,但他们还是要为自己的赖账行为付出代价。最终,周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兴隆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常江说:“近年来,传统的执行方式和说服教育工作已经不足以满足当前执行工作的需要,一些被执行人躲避执行、规避执行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了司法权威。针对当前法院已审结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我们将充分发挥刑罚威力,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制裁,绝不手软,倒逼‘老赖’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和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

  ■协同给力

  兴隆县地处河北省东北部,承德市最南端,京、津、唐、承四城市结合部,东与承德的宽城、唐山的迁西两县交界,西与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区接壤,北与承德县相邻,南隔长城与天津市蓟州区和唐山的迁西、遵化毗邻,是承德市唯一一个既环京又环津的县。

  全县旅游资源丰富,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有“京畿凉岛、天然氧吧”之称,被誉为“深呼吸小城百佳县”,是首都北京附近的旅游胜地之一。

  特殊的区域位置一方面为兴隆县的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红利,另一方面也因人员的频繁流动,带来了跨区域执行难的问题。

  早在2015年,兴隆法院就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签订了《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实施细则》,开始了京津冀跨区域执行联动活动。2017年又与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玉田县人民法院联姻,形成了京津冀三省(市)六地法院执行联动协作格局,基本构建起执行协作“共同体”。

  围绕破解跨区域执行难问题,他们坚持以信息化、同城化、一体化为抓手,聚焦信息碎片化、地方保护主义、各地司法协作力度不足、财产查控覆盖率有限等问题,积极开展“执行人员、硬件设施、警力保障、指挥平台”四位一体的跨区域联动协作实践探索,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谢谢刘局长,代我向李海金副院长、常江局长问好,这次要不是你们协助,不会这么轻松见效。”这是平谷区法院副院长张久新在兴隆县域内执行收兵归队前,对兴隆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伟的告别语。

  2018年11月3日,兴隆法院执行局接到平谷区法院要求协助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当事人为兴隆县六道河镇六道沟村村民陈某。

  该案时间长达四年,被执行人长期躲避执行,执行难度较大,副院长李海金、执行局局长常江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责成执行局副局长刘伟提前谋划,盯人定位,并带队抽调精干力量前往协助配合执行。

  下午5时,几辆警车于兴隆县六道河镇思家岭隧道会合,兴隆法院干警与平谷区法院副院长张久新所率十余名执行干警汇合后,即刻现场办公,制定执行计划,布置执行行动。

  几辆警车按计划分批次前进,十分钟之后到达被执行人陈某家中,执行法官及法警迅速对被执行人住所形成包围态势,将被执行人陈某及其妻子成功堵在家中。

 陈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需给付申请人4万元,但一直未主动履行。

 “我不是不给钱,只是我家中确实有困难。”陈某见到执行干警慌了神,立刻向张久新及主办法官报告自己的财产和家中状况。

  考虑到陈某一直在平谷某建筑工地打工,但是工资一直未发放,且陈某妻子愿意担保,保证在一星期之后,领了工资款主动交到法院。

  张久新命令主办法官向陈某送达传票,并要求陈某妻子出具担保书,这起长达四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总算有了进展。

 从双方法院汇合到陈某妻子出具担保书,前后不到三十分钟。双方法院及时行动,充分利用周末傍晚时机,打了被执行人一个措手不及。

 正如行动之后兴隆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伟在接受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栏目组采访时所说:“省级执行联动协作,能够更加精准、迅速缓解异地执行难问题。”

 在解决执行难中,兴隆法院坚持内外兼修齐发力,积极请示报告县委政法委,联合11个部门出台《关于建立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专项执行救助资金申报和管理使用办法》四个规范性治理“老赖”的规定,建立起各单位协助法院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网络。各单位发挥合力治理“老赖”,共同推进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发展,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信息围拢

  在信息化背景下,通过网络多渠道发布执行“悬赏令”,在全社会形成了良好的执行联动机制,让欠钱不还的失信被执行人被强大的舆论压力所围拢,彻底摧毁被执行人侥幸脱逃的心理防线,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协商解决方案,归还欠款,进一步挤压了“老赖”的生存空间。

  兴隆法院牢牢抓住信息化网络这个强化执行工作的“牛鼻子”,对“老赖”进行有效查找、布控,营造多维网络空间,让“老赖”无隙隐匿。

 该院建起了规范的执行指挥中心,使执行工作插上“信息化之翼”。“查人找物”一改传统的“登门临柜”式工作方法,只需通过执行指挥平台便能随时查控“老赖”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股权及其他资产信息,让“老赖”的资产置于信息的曝晒下,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干警少跑腿”的大变革。

 该院还与电视、媒体一同进行网络执行现场直播,为广大网民和被执行人上好一堂普法教育课,让广大网民直观看到失信被执行人陷入被动局面的真实场景,形成了“诚信为本、不做‘老赖’”的社会氛围,共获网友点赞40余万次。

 今年4月15日以来,该院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了悬赏执行的方法,先后三次将21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于“今日头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等网络平台,发动社会力量让难以找到、失联的“老赖”束手就擒。

 “悬赏令”让“老赖”意识到,再神通广大也躲不过“天罗地网”,早日还债才是正途。开展悬赏执行以来,共有5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执行到位标的额25万余元。

 2017年4月20日,26名农民工因拖欠工资纠纷,将被告杨某告上法庭。经法院主持,双方自愿调解,被告杨某除已经给付原告4000元工资外,剩余86000元在三个月之内还款完毕。

 调解书生效后,杨某却玩起了“躲猫猫”,不仅没有积极还款,甚至还避而不见,音讯全无。农民工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早日帮农民工讨回工资,兴隆法院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及时向被执行人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在第一时间告诫杨某,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并向其说明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

 杨某表示,农民工的工资他一分不会欠。话说得十分慷慨,可到了约定时间,杨某又“失踪”了。

 依据相关规定,兴隆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创新信息化治理“老赖”工作模式,引入群众参与查找被执行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发布执行悬赏令。失信被执行人杨某就这样“光荣”登上了悬赏令的榜单。

 “悬赏令”发布后,立即在县域内引起了强大的舆论反响。亲戚朋友的“问候”接踵而至,这让杨某彻底抬不起头来了。

 “太丢人了!法官,我这就把钱还上!请你们把我的照片从网上撤下来吧!”悬赏令发布当晚,杨某的电话就打到了承办法官的手机上。

  第二天一早,被执行人杨某羞愧地拿着86000元执行款找到承办该案的法官,感叹信息化使他真正认识到逃避问题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后引以为戒,再不敢做“老赖”了。

  采用悬赏执行机制查找被执行人,使执行活动的人员配置更加优化,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极大提升了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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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