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兴隆法院执行局建章立制,制定了新的《执行实施案件流程化办理模式暂行规定》,既规范案件执行、压缩执行干警自由裁量的空间,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融入执行工作中来,通过活动引导广大执行干警在服务群众中感悟初心使命,汲取精神力量,增强服务意识,促进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
流程化办案模式各个流程节点清晰明确,整体实现执行案件的“一体化管理和分段式办理”,该《规定》共包含六项三十七条内容,其中有三大亮点:一是集约立案。为方便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材料统一由审判部门接收,既免去当事人开取生效证明的流程,又方便当事人到就近法庭申请。二是成立速执组。在执行指挥中心下面设立速执组,当经过网络查控、传统查询发现的现金类财产能够满足执行标的的案件,直接由速执组办理。这样能够提高执行效率,缩短办案时间,尽快兑现执行款。三是节点监控。执行实施案件流程化办理模式的关键在执行指挥中心,它负责监控每个案件的时间节点,既能缩短办案期限,提高执行质效,还能督办每个案件,避免以往的一人包办模式,杜绝选择性执行,或者拖延执行的问题。
兴隆法院执行局牢牢把握执行工作“换挡提速”的窗口期,以办案模式改革为动力,敢担当、善作为,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执行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