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兴隆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中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683件(含旧存412件,同比降低5.1%),同比降低12.18%;审执结案件6435件,同比降低6.14%;结案率96.29%,同比提高1.96%。继2019年一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后,2020年度又一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审判质效考核位列全省法院前列;执行质效考核位列全省法院第44名,全市法院第1名。
一、立足审判职能,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取得显著成效
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主业,严格依法办案是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形势,我院始终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调判纠纷与服务经济相结合,依法监督与优化市场环境相结合,取得显著成效。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确保稳定促和谐。共审结刑事案件241件,结案率99.18%。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8件37人,宣告缓刑99件137人,免于刑事处罚4件5人,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9件11人;适用轻刑快判案件149件185人,同比上升22.13%和34.06%;当庭宣判18件。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一案三查”工作力度,深入排查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共审结涉恶犯罪集团案件5件23人。严惩职务犯罪,有效优化政治生态,共判处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审结污染破坏环境、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等案件13件29人。依法审结有毒有害食品类案件14件17人,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依法调判民商事案件,化解纠纷促发展。共审结民商事案件3177件,结案率95.58%。出台《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导意见》,积极稳妥调处涉及经济转型、招商引资等方面的纠纷,保障契约有效履行,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缩短办案期限,提高审判效率;通过简易程序审理案件2434件,简易程序适用率76.61%。全面推进诉调对接机制建设,规范调解行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共调解和撤诉案件1879件,调撤率59.14%。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以维护家庭、婚姻、亲情关系的稳定与和好为原则,构建心理疏导机制,努力实现家事纠纷案件的“案结事了人和”。
依法监督行政行为,优化环境促规范。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8件(含非诉行政执行审查51件),结案率100%。建立行政诉讼诉前化解机制,强化行政争议诉前化解,行政诉讼案件同比下降47.14%。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5件。对争议较大、案情复杂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实行非诉执行听证,召开听证会25次。严格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和行政执法程序,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4条,促进、监督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发挥行政争议联合调解机制作用,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调解、撤诉2件。高度重视清理陈年积案,按照市中院指定管辖,依法审结2件几经县、市、省多轮确权、复议、审判,历时20年争议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立足执行态势,在捍卫司法权威中取得丰硕战果
执行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环节,切实解决执行难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满意度和获得感最为集中的体现。面对执行难、难执行等复杂的社会现实,我院始终坚持严厉打击拒执犯罪与司法救助相结合,多重施压与联动执行相结合,专项行动与重点打击相结合,取得丰硕战果。
智慧执行有手段,多元曝光重施压。坚持以智慧法院建设提升执行工作效能。统一使用智慧执行APP②,充分发挥好客户端作用,切实保障当事人及时了解案情进展及相关情况。进一步完善执行查控机制,实现对车辆、不动产、保险、工商等信息和银行存款的联动查询,对主要财产形成“一网打尽”。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对70件执行案件标的进行“网拍”。大力开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远程查控等工作,依托“两微一端”和电视移动字幕等司法公开平台,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将876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对1326人限制高消费。
联动执行有合力,多元链接重威慑。坚持以新发展格局提升执行工作效能。进一步完善“内外联动、横向对接”的“大执行”工作机制;对内,积极加强与县国土、住建、公安、检察、银行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构建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根据相关类案,积极组织召开案件分析研讨会;对外,深入推进京津冀三省(市)六地法院跨区域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建设,发挥好多向渠道对接机制,不定期开展工作交流互动,找准相互协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做到联动执行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进一步畅通各机关、各渠道信息链接系统,做到信息互通、资源互享、优势互补。共开展异地联动执行142次。
专项执行有力度,多元打压重收获。坚持以专项执行提升执行工作效能。进一步完善“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工作格局,积极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为有效配合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涉恶案件财产刑高效执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集中对涉恶案件进行重点排查,突击执行,执行标的到位率达100%。针对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深入推进“六保六稳”专项执行行动,重点执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全年共执结案件2826件,执结率96.75%;分别同比提高28.63%和6.60%;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达99.86%,同比提高1.67%;执行到位标的款约2.19亿元。
三、立足疫情形势,在县域治理进展中取得突出业绩
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使命,推进多元解纷是参与县域治理的可靠保障。面对兴隆抢抓高铁开通、高速全面开工建设的现状,我院始终坚持防控疫情与智慧办案相结合,推进县域发展与多元解纷相结合,多渠道服务与司法投入相结合,取得突出业绩。
全面推进疫情防控,高起点站位不误办案。坚持将疫情防控与新时代县域治理紧密结合,统一干警思想,把疫情防控作为一项政治性工作做实做细做常态。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双途径,对疫情防控知识、防控措施进行告知提醒。驻村工作组提前返岗,抽调12名干警到“三无小区”,分别协助村两委班子和社区做好防控工作。坚持疫情期间审判工作不打折,深入推进电子法院工作,录制“10分钟”小视频,为当事人详细介绍如何利用智能手机快速完成立案,通过视频“手把手”教学,引导人民群众以最安全高效的方式实现诉讼需求。积极协调县司法局,通过司法救助构建“双保险”推广网上庭审。其中,网上预约立案3212件,网上缴费1622件,网上送达990次,网上开庭42次,网上质证61件,“三方庭审”④75次。
全面推进诉源治理,一站式调解不减分量。坚持将诉源治理与新时代县域治理紧密结合,新建150平米的“一站式诉前化解中心”办公场所,构建起“行政诉前调解”和“民事诉前调解”合二为一的诉前多元化解机构。形成以“法官领衔、特邀人民调解员主办、书记员配合”的诉前调解团队,专司提前介入和有效过滤诉前矛盾纠纷工作。充分发挥“一乡一庭”职能,利用“冀时调”⑤系统,采取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等便捷方式,切实将矛盾纠纷“堵”在诉前。共转诉前调解案件1680件,诉前分流率53.27%;成功调解案件1015件,诉前化解率61.63%;“一乡一庭”共调解案件657件,成功调解案件374件,司法确认案件130件;一审民商事新收案件同比下降29.04%,诉前成功调解案件占审判类案件结案数的38.49%。虽然诉前化解案件使一审结案数大幅降低,极大提升了发回、改判案件的占比,降低了法官人均结案率和调撤率,但切实让老百姓省时、省力,不花一分钱,高效化解纠纷,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全面推进大局服务,各区域投入不差水平。坚持将服务大局与新时代县域治理紧密结合,积极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坚持以“一把手”亲自抓,案件承办人全程参与的形式,及时稳妥处理好涉诉信访案件,有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坚持重要节点对退伍军人、离退休老干部以及贫困户的走访慰问工作,充分做好审判职能的有效延伸,为服务大局稳定再添力量。通过走访调研、送法进企、个案指导等方式,准确把握企业司法需求,帮助企业预防、降低法律风险,为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良好的法治环境。结合全县精准扶贫收官之年总体要求,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开展多渠道消费扶贫活动,依托“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广大干警通过“以购代销”“以购代帮”等方式,采购农副产品,帮助贫困群众增加收入。
四、立足司法前沿,在坚持改革创新中取得重大突破
公正司法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强化监督管理是实现司法价值的关键所在。面对不断深入的司法体制改革,我院始终坚持规范管理与引领示范相结合,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与提升便民服务相结合,实施阳光司法与主动接受监督相结合,取得重大突破。
加强规范管理,率先垂范引领至上。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狠抓办案质量。深化“四长”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院庭长共办理案件4680件,占全院案件总数的72%,同比提高2.89%。依托“四类案件”⑥监管平台,加强对案件的监督管理,共监督案件67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职能,有效破解疑难案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40次,解决疑难案件246件。坚持考核考评月督办制度,实施《院长督办令》,推进各类庭审规范和流程标准的落实。全面落实集中送达保全制度,集中送达保全案件4000余人次,完成外地法院委托送达案件25件。法警参与押解、看管、值庭等300余人次。发挥司法技术辅助作用,及时办结各类司法鉴定、评估等案件185件,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科技管理,高效便捷助力至上。坚持科技引领作用,提升办案效率。构建跨域立案系统,完善相关诉讼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的立案机制,快速解决异地诉讼难问题。推进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审判质效考核系统”、“庭审直播综合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平台,有效落实审判质效评估、法官办案绩效考核等工作。持续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完善以卷宗智能查阅、文书智能生成为重点的智能应用,便捷了卷宗制作,方便当事人查阅。进一步加强执行指挥管理平台的应用,为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阳光管理,司法公开监督至上。坚持阳光法院建设,狠抓公开效能。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主动走访省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2条;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5人次参加“三精品”⑦活动,开展旁听庭审并进行评议;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行案件5件,提高法官责任意识和司法能力。深入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1456件,公布裁判文书3111份;在司法公开平台公开审判流程信息3362件。利用公众开放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共发布各类信息750余条,累计阅读量14万余次。
五、立足队伍建设,在提升履职能力中取得实质进展
队伍建设是法院灵魂锻塑的基础课,加强队伍建设是确保公正执法的重要条件。面对从严治党管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利时机,我院始终坚持思想引领与党性教育相结合,提升素质能力与追求办案质效相结合,廉洁履职与锻造法院形象相结合,取得实质进展。
思想政治建设常抓不懈,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抓好思想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全院干警学习26次。巩固常态化学习制度,利用好周五学习日,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引导广大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刑事审判庭、执行局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蘑菇峪人民法庭被市中院授予优秀人民法庭。一名干警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一名干警获承德市“最美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并获河北省委政法委提名奖。四名干警分别被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优秀法官和优秀法官助理。
素质能力建设稳步提升,高效办案求质量。坚持把抓好业务提升工作作为基本课程。共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12次,其他各类业务培训20次。院长带头讲授《民法典》总则,民事法官分别做《民法典》分则授课。开展“精品庭审、精品文书、精品案例”活动,总结推广审判经验。加大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力度,被各级媒体转发稿件635篇。两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和调研工作先进个人,调研文章《浅谈构建“京津冀”一体化营商法治环境的有效途径》被《中国审判》2020年第4期转发。三篇论文分获第十五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优秀奖、第十一届“法治河北论坛”优秀奖和全省法院学术论文三等奖。
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责任,廉洁履职树形象。坚持把抓好廉政建设作为常态化重要议题。坚持推进警示学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以张坚案为典型的警示教育、“三个规定”⑧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和虚报冒领补助专项整治等七项专题活动,提醒干警时刻绷紧“廉政弦”,严防触碰“高压线”,确保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干警执法档案,分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层层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共进行廉政谈话8次,提醒谈话1次、诫勉谈话2次。深化“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开展审务督察、巡视检查、案件抽查等活动,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整改落实。强化干警八小时内外监管力度,加大对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内部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今年以来,在新冠肺炎疫情异常严峻形势下,我院审判工作短时不短量,圆满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服务大局工作赢得好评,审判工作有68%的指标以满分收官,执行工作全省领先全市第一,队伍建设成绩显著。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得益于县政府、政协、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兴隆县人民法院对多年来长期支持、帮助、关心县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的法院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办案进度和质效仍需要进一步提高,在快速高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司法诉求上有待进一步努力。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全体干警夜以继日、加班加点的工作与案件日益增长的现状,仍需持续克服。三是干警业务素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廉洁司法仍需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毫不动摇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法院工作的根本立场。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紧扣县委中心工作及我院总体布局,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全力推动新时代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四个兴隆”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着力提升干警职业素养,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法院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有力抓手,坚定政治信仰和政治方向,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笃信笃行,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重要抓手,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谋划法院工作,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切实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着力提升司法办案水平,优化良好营商环境
始终把高质量发展作为主题,积极构建新发展理念,打造新发展格局。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司法应对,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紧紧围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县域治理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发挥好民商事案件及行政案件的调判功能,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多措并举切实解决执行难,真正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着力提升司法为民实效,构建多元服务体系
始终把优化司法服务作为主线,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多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让民法典真正走进人民群众心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源头防控治理、多元排查化解、信访维稳等工作机制建设,深化“一乡一庭”工作,切实在全域范围内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推动人民法庭建设,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
四、着力提升司法改革效能,打造完备监督平台
始终把监督制约作为常态机制,层层落实责任,构建权责统一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深入推进“四类案件”监管力度,发挥好院庭长办案的引领示范和监督作用;积极推进审判委员会建设和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建设,加强监督制约效能;以审判质效考核为着力点,加大裁判文书评查、审判流程监管等制度化进程,强化案件的全面评查和重点评查。全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办公办案质量。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坚持做到以公开促公正。
五、着力提升队伍建设水平,树立廉洁履职形象
始终把对党忠诚教育摆在首位,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能力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发挥好国家法官学院和京津冀司法联动机制平台作用,着力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完善高水平审判人才培养机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坚决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全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精心组织推动,狠抓违纪违法问题查纠,坚决打赢刀刃向内、正风肃纪队伍整顿攻坚战。坚持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激励广大干警秉公司法、担当作为,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更是我院服务全县抢抓高铁开通、高速全面开工建设的关键一年。新冠肺炎疫情依然存在,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定影响,法院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繁重。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履职尽责,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四个兴隆”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注释:
①“一案三查”,即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②智慧执行APP,主要包括执行干警端、当事人公众端等功能模块。执行干警端,指随时随地都能布置任务,自动生成报表,1秒精确导出数据,可进行互相监督,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当事人公众端,综合运用互联网新技术,与法院专网、执行指挥GIS可视化实战管理系统、智慧执行APP(执行干警端)等互联互通,面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各项功能服务,切实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③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为惩罚内容的刑种,有没收财产和罚金两种。没收财产是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强制没收其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罚金是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强制其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
④“三方庭审”,即三方远程庭审系统,是一种新型庭审模式。是指法官位于法院、公诉人位于检察院、被告人位于看守所的三方,通过视频终端进行可视对话参加庭审。
⑤“冀时调”平台是省法院在深入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中推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该平台可以利用“互联网+”,根据当事人的需求,通过电脑端或者手机微信小程序在线调解解决纠纷。
⑥“四类案件”,即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⑦“三精品”,即培树“精品文书、精品庭审、精品案件”活动。
⑧“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