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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法院迅速组织学习《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
作者:兴隆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8-01 17:48:26 打印 字号: | |

8月1日,兴隆法院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全体院领导参加会议。

院党组书记、院长鲁亚奇带领全体院领导认真学习了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中的各项审判指标,并强调要以此次学习活动契机,推进案件质再上新台阶,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鲁亚奇院长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新指标体系的各项内容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抓好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做到优势指标不丢分、弱势指标抓提升,切实加大诉源治理力度、缩短办案时长、降低发回改判率,对照质效指标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提质效。各业务部门干警要将深入学习研究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进一步提升工作理念和思维方法,齐心协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在开足马力提速度的同时,做到精雕细琢重质量。

二是开展精细化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加强审判管理调度,将正向激励、反向约束相结合,真正体现指标体系“体检表”功能和“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促进各环节程序有机衔接、良性互动,质效整体提升。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分析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查找工作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提高案件质量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与效率的期待。

三是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做实诉源治理。遵循司法规律,坚持目标导向,关注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和获得感,紧密结合“三个一”工作机制,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重视效果的原则,促进强化诉源治理、综合治理,持续优化诉前调解指标评估体系,转变诉源治理理念,强化全链条质效管理,推动诉服判、案结事了,做实能动司法,切实将指标体系转化为工作成效,全力推动司法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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