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兴隆法院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全体院领导参加会议。
院党组书记、院长鲁亚奇带领全体院领导认真学习了《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中的各项审判指标,并强调要以此次学习活动为契机,推进案件质效再上新台阶,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鲁亚奇院长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要全面落实新指标体系的各项内容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抓好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做到优势指标不丢分、弱势指标抓提升,切实加大诉源治理力度、缩短办案时长、降低发回改判率,对照质效指标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提质效。各业务部门干警要将深入学习研究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进一步提升工作理念和思维方法,齐心协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在开足马力提速度的同时,做到精雕细琢重质量。
二是开展精细化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要加强审判管理调度,将正向激励、反向约束相结合,真正体现指标体系“体检表”功能和“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促进各环节程序有机衔接、良性互动,质效整体提升。要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分析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查找工作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提高案件质量,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与效率的期待。
三是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做实诉源治理。要遵循司法规律,坚持目标导向,关注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和获得感,紧密结合“三个一”工作机制,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重视效果的原则,促进强化诉源治理、综合治理,持续优化诉前调解指标评估体系,转变诉源治理理念,强化全链条质效管理,推动息诉服判、案结事了,做实能动司法,切实将指标体系转化为工作成效,全力推动司法审判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