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为推进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兴隆法院开展涉金融案件“清晨执行”专项行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万
凌晨5点30分,随着兴隆法院党组成员常江的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列队集结,整装待发,由党组成员常江及执行局长刘伟带队,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奔赴挂兰峪镇、半壁山镇等地开展行动。
兴隆法院在行动前制定行动方案,根据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履行能力和履行行为等情况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多措并举,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于有偿还能力的,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告知其抗拒执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并释法明理,引导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于拒不配合、逃避执行、阻碍执行的,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充分发挥司法强制措施的威慑力。
此次专项活动共出动执行干警30人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28处,拘传至法院6人,执行和解案件7件,执行完毕6件,执行到位金额38.2万元。
下一步,兴隆法院将进一步推进涉金融借款案件执行工作,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兴隆法院将持续推动“清晨执行”常态化,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涉金融案件执行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