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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法院北营房法庭入选河北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单位
  发布时间:2023-11-10 16:24:2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河北省省委政法委发布的《关于“枫桥式工作法”评选和“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情况通报》中,兴隆法院北营房法庭入选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单位。

近年来,兴隆法院北营房法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辖区党委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形成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纠纷多元化解”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新实践。

秉承为民初心,因地制宜,打造家门口的“连心桥”。本着“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初衷,立足农民生产秋收等时间节点,将法庭“搬”到百姓家门口,进行“就地调解、就地协助百姓网上立案、就地开庭、就地宣判、就地释法”为主要模式的办案新机制,切实构建覆盖辖区的“点线面结合”“线上线下融合”的立体化司法服务网络。选取典型示范案件,以“流动法庭”形式在群众家门口、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实现了“审理一案,带动一片”的良好成效。

秉承“三个一”工作机制构建多元解纷“新枫格”。通过深化三个一工作机制,立足辖区工作大局,主动下沉治理重心,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聘用44名特邀调解员,在法庭辖区设立4个“法官工作站”,搭建起“法官+书记员+特邀调解员”调解架构,构建起横向层级协作配合、纵向层级培训指导的高质量调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贴近乡村生活、熟悉村情民意方面的天然优势,辅助开展离婚、抚养、相邻关系等案件审理及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实现法理权威、乡村礼俗多元融合化解纠纷,促进案件“和平”“和气”解决。

秉承司法便民初心,不断探索研究新举措。探索出《立案便民七项措施》、手机电子签名、电子送达法律文书等新举措,推动法院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科技带来的便捷高效,体验“智慧”法院带来的心服务。通过转变工作理念、细化窗口职能、完善便民举措等,在群众参与诉讼、解决纷争的“第一道窗口”彰显司法精度、速度、温度,切实提升群众的司法服务体验感、满意度。


 
责任编辑:兴隆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