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承德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兴隆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3月23日,巡察组对兴隆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兴隆法院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院党组书记、院长主持召开党组会,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院党组要求,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要清醒认识,正确对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对号入座领任务,举一反三查问题,以高度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立行立改、真抓真改,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进展情况
承德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兴隆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意见反馈,提出了兴隆县人民法院党组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3个方面共19个问题。截止目前,已完成18个、基本完成1个。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有短板”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政法工作精神不透彻”问题
一是在学习中提升素质。院党组充分利用各种学习时间和学习机会,采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有针对性地学习研究,及时将新理论融入审判执行业务。2023年以来党组理论中心组共学习5次,组织干警学习24次,钉钉视频培训14次,组织干警外出培训14人次,不断提升适应新时代的履职能力水平,努力营造更加安全的政治环境、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公正的法治环境、更加优质的服务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在履职中提升水平。发挥好立案庭职能作用,由专人负责严格把控案件分流,重视诉前调解工作。加强干警思想教育及专业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干警调解能力水平,加大调撤力度。充分发挥好“三个一”工作机制效能,践行“枫桥经验”,加强与村、社区、学校之间的联动,提早介入,化解矛盾,做到诉前、诉中等各程序、各阶段全方位调解,强化诉源治理,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以来我院大力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发挥特色法庭在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作用,开展“六进”活动20余次,真正发挥好“三个一”工作机制效能,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三是在规范中提升效能。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诚坦率地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和监督,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维度,庭审全程录音录像,生效裁判文书及时上网公开。四是在联动中提升效力。积极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及其他行政机关密切沟通,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建立完善联动机制,落实相关单位职责。
(2)针对“责任意识不强,开展专项工作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及时进行查漏补缺。针对2018年以来涉环资类案件中尚未评查的21件案件,审判管理办公室联合本院刑事审判庭对未评查的21件案件进行了评查,经本院审判委员会2023年5月23日审判委员会讨论,上述21件案件评查结果均为合格。承德中院下发文件明确,对2022年3月以后新受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报请中院指定营子或者围场法院管辖。二是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案件。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动配合机制,统一思想,统一办案标准和尺度,确保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向纵深推进。完善扫黑除恶工作专班,深入排查案件有关线索。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挖涉黑恶案件和案件背后保护伞线索。加强对涉黑恶案件,特别是上级法院挂牌督办案件的审理,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工作氛围。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以来,涉及的每一起案件,均邀请检察人员列席审判委员。
2.关于“党组监管不力,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力度不足”问题
(3)针对“审判质效存在短板”问题
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对法官及法官助理进行培训,提升案件质量。目前我院的案件发还改判率已经明显大幅下降。2020年发还改判102件,2021年发还改判51件,2022年发还改判28件,2023年至今发还改判5件,案件质量大幅提升。
(4)针对“案件评查成效不佳”问题
加强裁判文书规范化建设和卷宗的监督管理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组建联合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对漏查案件进行评查,评查的案件存在的问题已进行整改。对其中的瑕疵案件,党组于2021年5月19日作出决定,对相关案件承办人给予提醒谈话处理。根据相关标准以及法律规定对存在问题的裁判文书进行整改,保证每一个案件的文书说理充分,格式规范。坚持常态化开展裁判文书抽查工作,要求各业务庭严格参照裁判文书范本书写法律文书,强调文书说理的重要性;组织书记员对卷宗装订工作的学习,提高书记员对卷宗工作重视程度,坚持每天对各庭书记员进行提示,应按照最高院印发的人民法院诉讼案件材料排列顺序进行卷宗装订,并要求卷宗信息务必填写完整。我院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在会上主管副院长专门强调学习了人民法院文书制作规范、人民法院诉讼材料排列顺序,并在内网下发,要求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按照规范要求执行,认真制作文书、装订卷宗及时归档案卷。
3.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5)针对“司法改革与队伍管理衔接不到位”问题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司其责。现已配备审管办主任,不断加强审判管理职能。
(6)针对“党政领导班子队伍建设薄弱”问题
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积极向上级院报送领导班子成员,现已配齐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配齐后将实现“老中青”结合梯次配置。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力道不深,在全面推动担当尽责、服务民生经济发展上还有差距”问题
4.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7)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浮于表面”问题
一是持续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上级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整治执法不公、司法不廉洁问题。二是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根据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学习教育“补课”的通知》要求,我院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环节“回头看”,对照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指导组提出的整改“补课”要求,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细化整改措施,补短板、强弱项,深入整改,经评估被确定为合格等次。在新一届领导班子带领下,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毫不动摇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法院工作的根本立场,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
(8)针对“专业领域调查研究流于形式”问题
充分发挥制度、督导、激励等举措,不断提高调研水平。院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年初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计划分配调研任务,并跟踪督导落实;研究室做好提醒督促工作,及时提醒院党组开展调研工作;在2022年本院调研工作全市第一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全院全员调研工作,坚持把调研成效的高低作为法官晋级晋职、法官助理入额的标准之一,真正发挥以调研工作助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5.关于“植根人民的理念不够深入,司法为民纾困解难质效不高”问题
(9)针对“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不足”问题
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案件工作小组,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兴隆县人民政府、兴隆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6日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府院企业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针对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数量偏高的问题,经院领导多次与政府相关领导协调沟通,并于2022年7月5日向政府相关部门送达了督促清算组加快清算工作函。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2月28日出台了《关于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工作组的通知》,由工作组负责清理破产企业债权债务,解决企业遗留问题,工作期间做好稳定工作。为了推动破产案件工作的进行,我院于2023年5月4日向兴隆县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工作组发出了工作提示函,要求工作组对相关破产企业案件清算组组成人员进行疏理,对不宜继续担任清算组成员的人员进行更换,重新确定清算组成员、组长和联系人,以便开展工作。该工作提示函已送达工作组,我院尚未收到工作组的书面报告。针对兴隆县澳龙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督促管理人加快破产进程,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涉税问题,2022年9月20日法院裁定确认管理人提请的破产财产分配。现澳龙矿业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正在分配中。院领导正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加快长期未结破产案件进程,争取早日结案。
(10)针对“司法为民意识有欠缺”问题
一是院党组坚持践行一线工作法,加大下沉基层工作力度,为推动“三个一”工作落地落实,切实化解矛盾纠纷,院党组书记、院长到平安堡镇平安堡村,李家营镇苗家营村,北营房镇姚栅子村,大水泉镇小水泉村、双庙村,大杖子镇大杖子村、车河梁村、南道村等地调研督导“三个一”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陪同,调研中认真查找群众观念、群众立场、群众感情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二是扎实开展“三个一”工作。针对“三个一”工作中的问题,组织包联法官学习“三个一”工作精神及工作安排,督促包联法官入村(学校、社区)。成立“兴隆县法院新媒体中心”,加强对“三个一”工作进行法治宣传。要求包联法官做到每个月不少于两次到村(学校、社区)开展矛盾排查工作,与包联村干部建立微信工作群,实时掌握村里是否存在矛盾纠纷,并制作相关法治宣传视频由特邀调解员向村民(社区居民)宣传,努力做到人人皆知,真正打通法治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全力做好涉信访维稳工作。排查隐患,针对重点案件、重点人员实行台账管理,压实责任,落实到人,积极与政府沟通协调,扎实开展排查化解工作,现执行案件平均办理天数大幅缩短。四是进一步丰富司法便民举措。加强网上办案宣传力度,积极利用“三个一”工作机制将网上办案等便民措施制作手册,到各村部发放宣传。积极利用网上开庭,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对偏远地区当事人,充分利用巡回审判。五是进一步提高智慧法院应用水平。组织干警对智慧法院平台应用的学习,充分利用办案平台方便群众。
(11)针对“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内控监督乏力”问题
一是进一步细化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组织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及分管领导对账目进行定期内部审计,并形成完善的内控监督制度。二是规范财务人员分工工作。将主管、记账、审核进行单独分工,明确每项任务专人负责,杜绝主管、记账、审核一人担。三是严格规范出差管理工作。规范化填写出差审批单据,同时进一步细化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活动,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接待。四是严格规范财物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情况的发生,目前已经不存在任何现金支付行为。严格记账要求,明确记账会计责任,对之前不全的记账凭证进行补全,并规范以后的记账规则,同时组织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定期检查。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对干警垫付的差旅、住宿及其他费用一律采用公务卡进行结算。五是严格工会经费管理工作。兴隆法院在2022年之前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工会会费不纳入决算审计,由财政局与县总工会进行对接,会费的拨付由财政拨付至县总工会,总工会再拨付给各工会部门,总工会进行决算编制。2023年财务由市财政统管后,将严格按照市财政要求,将工会会费纳入决算编制。同时明确工会会计,严格管理账目,对每一笔收支进行及时记账,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费使用范围,杜绝超范围使用。六是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按照标准管理固定资产,将符合固定资产要求的资产及时入账,并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固定清查工作已完成。七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派车单据的审批和填写,固定专职司机对车辆进行驾驶及日常维护,杜绝非专用司机随意驾驶公务车辆现象。
(1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未绝”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的审批及报销。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范围进行差旅费的核销。明确专人对差旅费的核销进行检查,同时将差旅费的核销纳入内控的重点范围。二是进一步细化福利费的使用制度。严格按照财政规定的支出范围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杜绝在职职工福利费与退休人员福利费混用。将福利费的支出使用纳入内控的重点范围,严格进行管理,坚决做到规范使用。
(三)关于“整顿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用力不足,在夯实党建主体责任、提升干部队伍能力上还有差距”问题
6.关于“在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上有所松劲”问题
(13)针对“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对县委巡察和各类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彻底整改到位。举一反三,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各环节工作,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二是开展轻微瑕疵案件整改回头看活动。对整改不到位案件再次整改,并对工作未落实干警批评教育。积极组织学习,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及责任心。
(14)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不牢固”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制度,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与干部开展谈心交心,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绷紧廉政这根弦,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的党性观念、公仆意识、敬业精神和廉洁品质。二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不断地在监督方法和公示制度上加以创新,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廉政监察员制度,突出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关键环节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把教育、监督运行机制融入制度建设之中,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15)针对“从严治院有差距,警示教育效果不彰”问题
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提高从严治院水平。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好各党支部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努力在单位内部形成团结奋进、共谋发展的良好风气;积极开展树形象立品牌活动,坚持典型带动作用,鼓励干警老实做人,踏实干事,积极为单位建设争光添彩;开展常态化提醒教育活动,要求全体干警增强法纪观念,严格审判委员会工作纪律,杜绝审判委员会跑风漏气现象,坚决治理乱告状、告黑状行为。
(16)针对“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坚决”问题
一是抓好党的组织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2021年以后,我院已不存在“三个规定”、“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二是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要求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确保各个环节程序规范,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的管理体系,确保日常监督管理到位,2022年6月已清退所有借调人员。三是进一步加强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抓好落实,结合近年来受处分干警实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反面案例为戒,做到自警、自省。对于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警,及时进行谈心谈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坚持人岗相宜,对于重点岗位或在同一岗位任职年限较长的干警,结合其工作经历进行合理调整。
(17)针对“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问题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通过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党支部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不落实、不到位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总支按要求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和督导检查。二是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三会一课”、党支部手册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认真开展“回头看”,对2018年以来的党支部工作手册等党建档案进行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党章》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组织生活会,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和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加强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提高领导干部对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认识,增强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自觉性。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制定支部活动计划,发布通知,做好提醒,确保领导干部保质保量参加组织生活。五是健全机制抓好落实。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各支部的规范管理,确保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开展各项活动。对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思想不端正、不坚持原则的党支部和党员,要纠正及处理。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巡察工作整改以来,全院上下能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声。通过市委第七巡察组的整改反馈意见,使得兴隆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作风管理更规范,使得全院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了一个质的提升,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继续巩固这次巡察整改的成果。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继续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
(二)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责任。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等为重点,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三)注重实效,以整改促提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立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着力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孙立、崔占宇,联系方式:电话0314-5516620,0314-5516298;电子邮箱:xlxfyzzc@126.com。
中共兴隆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