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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法院荣获2023年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24-05-11 15:39:1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表彰2023年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兴隆法院获评“2023年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集体”。

2023年,兴隆法院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立足法院工作实际,践行一线工作法,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服务全县大局,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积极稳妥调处涉及经济转型、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涉企纠纷,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考核指标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落实《关于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导意见》,构建职责明确、上下协同、内外协作的工作大格局,合力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一步灵活运用被执行人信用预警和修复机制,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022年以来,兴隆法院先后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被市青年联合会共青团承德市委授予承德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称号。连续三年被市中院授予优秀单位;连续三年被县委授予“实绩优秀单位”20241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称号。


 
责任编辑:兴隆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