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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护山河锦绣
——兴隆法院两法庭携手开展环境司法保护系列宣传和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24-06-05 17:08:15 打印 字号: | |

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兴隆法院北营房人民法庭与挂兰峪人民法庭延伸司法触角,深入企业、村居一线田间地头等地开展环境司法保护系列宣传和实践活动,以能动司法之力,筑牢环境保护法治屏障,努力描绘这边“枫”景独好。

一是环境普法进企业,环保意识深入人心。两法庭干警走访辖区企业,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单、面对面解读相关法律规、以案释法方式向企业宣传大气、水、固废(危废)、排污许可等法律知识。引用以环境保护为题材的《江河之上》《江河日上》两部电视剧中的相关案例,告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注意相关环保事项,将面临的违法后果,确保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危险废物规范管理、环评和排污许可管理等重点环节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同时,引导企业管理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以督促企业规范经营、达标排污、守牢底线。

二是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同拾“小垃圾”共建“大文明”。为进一步推动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两法庭干警到村、社区垃圾存放点向群众详细讲解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分类方法、资源回收利用、废弃物处置等环保知识,让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为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感,干警们拿着垃圾桶和工具沿着道路拾捡烟头、纸屑等垃圾,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清洁周边垃圾、践行文明理念,带动周边群众树立“不乱扔垃圾、垃圾分类处理”的文明意识。

三是法润浸童心,启蒙助成长。为了孩子们从小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干警们来到幼儿园,通过漫画的形式和日常生活中的小例子,深入浅出地介绍了节能减排、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等环保领域的知识,并通过提问互动的方式,启发孩子们从生活中去发现、感受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有意识地参与到绿色环保行动中来,鼓励孩子们从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让生态环保之花盛开在园区,让每一位幼儿从小守规则,长大守法律。

四是禽畜养殖护生态,有机食用更健康。为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干警们来到养殖农户家,通过发放宣传单和面对面讲解《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畜禽养殖户真正了解在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规范处置畜禽粪污、采用清洁能源取暖等方面的知识增强了养殖户的污染防治意识。

兴隆法院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继续加大环境保护方面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满足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诉求的新期待,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兴隆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