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增强行政机关的诉讼意识和应诉能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兴隆法院行政审判庭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问题向兴隆县人民政府制发司法建议,并于近日收到积极反馈,形成了有“建”有“纳”的双向互动。
兴隆法院针对在司法实践中发现存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出庭工作了解不足、积极性不足、出声效果不足三方面的问题,从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强化互动与专项培训、系统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实质性化解工作等方面向兴隆县人民政府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
司法建议发出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依法治县办公室进行研究,并函复兴隆法院其将按照司法建议书提出的相关建议强化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下一步,兴隆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建议的能动作用,不断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制度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议,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参与社会治理“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