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京津冀地区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协同合作,在《京津冀三省 (市 )四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同合作备忘录》框架指引下,北京市平谷法院积极协调河北兴隆法院、三河法院、天津市蓟州法院,联合组织举办京津冀环境资源保护协同发展讲座。北京市平谷法院在主会场,河北兴隆法院、三河法院、天津市蓟州法院通过视频会议形式远程参加此次联学联训活动。
此次培训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曹明德以《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同发展》为主题进行授课。讲座分别围绕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同发展必要性与可行性、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同发展的问题探视和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同发展的路径探索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细致讲解和专业辅导。
在河北兴隆法院分会场,由三位副院长和主管基层法庭的专职审委带领全院法官助理参加会议。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聆听曹明德教授的讲座,大家对环境资源审判有了更深的认识,尤其是对协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清晰的界定;同时,对协同发展的未来有了更美好的憧憬和期盼。
此次活动是“平蓟三兴”四家法院联合司法活动的延伸,下一步,兴隆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京津冀三省 (市 )四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同合作备忘录》要求,加强与联动法院联学联建,不断整合优秀资源,通过培训讲座、专题研讨、协同论坛等多种形式,共同推动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动发展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