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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法院参加“四地协同 十年携手”“平蓟三兴”司法协作、执行协同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4-08-23 11:15:44 打印 字号: | |

8月22日,兴隆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亚奇,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常江,执行局局长刘伟参加了在平谷法院举办的“平蓟三兴”司法协作、执行协同研讨会,本次研讨会以“司法协作、执行协同”为主题,围绕深化京津冀司法协作、执行协同工作,深入研讨,共谋法治建设,共话协同发展,不断为京津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司法根基。



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四地协同 十年携手 平谷法院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周年工作纪实展”,一同回顾了十年四地法院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所做的具体工作。随后,通过现场视频连线,观摩了“平蓟三兴”法院现场协同执行,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了四地法院拓展视野、服务四地,自觉将思想、工作、自身放在协同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


会上,鲁亚奇强调,兴隆法院依托协作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协作执行、交叉执行,为异地执行工作铺平了道路。同时,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动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用法律“利剑”保护绿水青山。北京平谷法院副院长张久新,天津蓟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史海龙,河北三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运涛分别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点以及需求,对联动执行、人员交流、信息共享等主题做了深入研讨,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思路。随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主任委员王灿发,北京高院执行一庭庭长周晓冰,北京高院研究室主任胡嘉荣为本次会议进行指导。北京市政协委员赵一凡及北京平谷区人大代表梁秀稳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北京平谷区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小波作了总结发言,他表示,此次会议讨论充分、成果丰硕,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新形势下,要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大局观念,推动机制创新,坚持为人民司法,携手开创“平蓟三兴”政法领域维护首都安全、护航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局面。

下一步,兴隆法院将在《京津冀三省(市)四地法院协作框架协议》和《京津冀三省(市)四地法院生态保护协同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以深化京津冀司法协同为重点,以建章立制打通司法服务的协同堵点,助力四地法院形成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区域司法协作新格局,为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兴隆县人民法院